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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 绣球入怀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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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大娘今年或许二十几岁吧。这在后世还算是青春靓丽的年纪,但在唐朝,已经差不多是人老珠黄了。毕竟大唐年间,人们的平均寿命也就三四十岁的样子,二十多岁已经算是半辈子了。

她款款有些发福的腰肢,大声说道:“有请秀秀姑娘!”话音一落,上方的小阁楼上突然出现了一个被四名妙龄侍女簇拥着的女子。那女子身材高挑,皮肤白皙,像是擦了什么粉的样子,远远看去似乎还有几分姿色。

这位秀秀姑娘或许是醉春楼很受追捧的头牌吧。她一出现,下方的所谓才子们纷纷鼓掌欢呼起来,一时间大厅里变得热闹非凡。李信恍惚中甚至觉得自己好像回到了后世的酒吧之类的地方,脸上不自觉地露出一个笑容。

“看来这位秀秀姑娘很合楚王殿下的心意啊,殿下一看到她就笑得很开心的样子。”耳边传来陈幼澜的声音,“殿下觉得她很好看吗?”

李信哈哈一笑,故意道:“说实话我觉得她长得一般,不过.........应该比你姐姐好看很多很多吧!”

陈幼澜闻言,表情一顿,登时一紧手里的杯子,连指甲都发白了。她必须十二万分地小心,才能控制住自己不把这杯茶水泼在李信的脸上。

小铃在一旁神情古怪,悄悄看了阁楼上的秀秀姑娘一眼,在心里自言自语道:“这种女人怎么可能跟小姐相比?小姐是最好看的,嗯,最好看的。”

秦怀玉无奈地摇了摇头,打定主意不掺和进李信和陈子衿的恩怨里。

大堂中央,胡大娘继续说道:“今天的规则很简单,秀秀姑娘一会儿会在阁楼上抛绣球,接到绣球的公子就要作七夕诗一首,如果做不出的话,就要罚酒三杯。然后,把绣球交给身旁相熟的友人,让他来作诗。如果这位友人也作不出的话,同样也要罚酒三杯,再把绣球交给身旁的别人,直到有人做出一首完整的诗来为止。

秀秀姑娘一共会抛十次绣球。每一次的规则都是一样的。最后,所有在场的士子们将评选出十首诗中最好的那首,即为今晚的魁首,不仅可以获得五十贯的奖金,还能与秀秀姑娘共度良宵哦!”

“共度良宵”四个字一出,在场的禽、兽,哦不,文人们再次爆发出一阵男人都能秒懂的欢呼。

李信不禁咋舌,暗道大唐风气竟然开放之斯。不过后来听秦怀玉一说,他才明白,原来这个所谓的共度良宵并不是他想象的那样,只是跟秀秀姑娘两人独处,喝喝小酒,玩玩围棋之类的小游戏,一直玩到天亮而已。

秦怀玉见李信想歪,笑骂道:“秀秀姑娘一直都是卖艺不卖身的清倌人,哪儿有你想的那么龌龊。”

李信翻了个白眼道:“你怎么一副很熟悉的样子,怕是这醉春楼来得不少吧?”

秦怀玉点点头,并不避讳。逛逛醉春楼这种半青楼半酒楼的场所,对绝大多数大唐男人来说,并不是什么不能见人的丑事。

很快,阁楼上的秀秀姑娘已经开始抛她的第一颗绣球了。

竹子编成的球体上缝了几块丝绸当作装饰,在半空中翻飞起来,竟有点像一只巨大的蝴蝶,甚是好看。

下面的士子们你争我抢,在座位上挤来挤去,谁也不肯示弱,谁都想作出一首令人折服的好诗,然后与秀秀姑娘共度良宵,如果秀秀姑娘能再折服于自己的巨大魅力,自荐枕席,那就更加完美了!

好吧,自古以来,读书人就是最喜欢也最能想屁吃的一帮人。这或许就解释了为什么美艳女鬼总是爱上书生这个古怪定理——毕竟这故事就是书生自己写的,他想让女鬼爱谁,女鬼就得爱谁啊。

李信深知这帮雄性牲口的心理,默默地喝了一口茶水,轻轻摇了摇头。

旁边陈幼澜看了他一眼,问道:“如果我们两个今天都没有接到绣球,怎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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